新聞動態
膠原蛋白肽國標即將出臺,但對于如何選擇好的原料你真的清楚嗎?
2019-10-22
2016年10月2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膠原蛋白肽》(以下簡稱“國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長期以來困擾眾多企業的“標準不統一”問題即將終結,國標的出臺必將對整個行業的發展起到正向推進作用,但對于終端企業而言,沒有了法規一致性方面的“障礙”并不等于給出了原料篩選層面的標準,如何在國標的基準線之上尋求差異化的優質原料,成為了擺在終端企業面前的當務之急。
是“膠原蛋白肽”而非“膠原蛋白”
在國標(征求意見稿)尚未出臺之前,與膠原蛋白/膠原蛋白肽相關的各類參考標準大致有以下四個,分別是QB2732-2005水解膠原蛋白行業標準、QB/T2879-2007海洋魚低聚肽粉行業標準、GB/T22729-2008海洋魚低聚肽粉國家標準和SB10634-2011淡水魚膠原蛋白肽粉行業標準。且不說來源各異,單單標準“標的”本身就有“水解膠原蛋白”“低聚肽粉”和“膠原蛋白肽粉”之分。而此次國標將“標的”明確放在了“膠原蛋白肽”而非“膠原蛋白”或是其他上,其用意可見一斑。
膠原蛋白是動物體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大分子蛋白,主要存在于動物的結締組織(骨、軟骨、皮膚、腱、韌等)中,占哺乳動物體內蛋白質的25%-30%,相當于體重的6%。在許多海洋生物,如魚類的皮,占其蛋白質含量甚至高達80%以上。而膠原蛋白肽是采用生物酶解技術從膠原蛋白中制備獲得的低分子量膠原蛋白肽類混合物,其分子量分布一般在10000道爾頓以下。膠原蛋白肽除了具有膠原蛋白諸多的生理活性以外,還具有膠原蛋白所不具有的特性。與膠原蛋白相比,膠原蛋白肽分子量更低,具有更好的消化吸收性。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人們認為膠原蛋白對皮膚、關節等具有很多益處。事實上,膠原蛋白由獨特的三股超螺旋構成,性質十分穩定,一般的加工溫度及短時間加熱都不能使其分解,從而造成其消化吸收比較困難,不易被人體充分利用。近年來研究發現,真正可以發揮生理功效的是一些分子量較小的膠原蛋白水解物,被統稱為膠原蛋白肽。目前國際與國內的眾多研究表明膠原蛋白肽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各種功能?;蛟S正是基于此,國標才將“標的”定為“膠原蛋白肽”而非膠原蛋白。
“羥脯氨酸”非“唯一功效成分”
時間倒退回三年前,曾有某保健品企業因未在終端產品中檢測出羥脯氨酸而被質疑其產品的真偽。被質疑的企業自覺冤枉,于是以標志性成分為低聚肽,不是羥脯氨酸為由,否定了用羥脯氨酸的多少來評價產品真偽的“靠譜性”。還特別聲明,涉事產品是海洋魚皮膠原低聚肽口服液,而不是膠原蛋白口服液,二者有本質的區別,用評價膠原蛋白的方法來評價低聚肽是不專業的。
如今看來,這樣的質疑與辯解也將隨著國標的出臺而漸漸銷售匿跡。新國標明確規定了膠原蛋白肽的理化指標,其中要求羥脯氨酸(以干基計)/(g/100g)≥3.0。
為什么國標要特別提及羥脯氨酸的含量呢?這恐怕還要從膠原蛋白的構成說起。膠原蛋白是由18種氨基酸組成的,羥脯氨酸只是這18種氨基酸中的一種。但因為其在其他一些普通的蛋白中比較少見(如大豆蛋白),所以可作為特征性的氨基酸之一,其含量多少是由這個膠原蛋白的原料來源決定的,而且在同一原料中,不同類型的膠原蛋白中羥脯氨酸含量也不一樣。因此,就國標而言,羥脯氨酸僅僅是膠原蛋白特征性成份之一,但不是唯一功效成份。
邁過國標門檻細節決定成敗
一旦國標定稿,標準出臺,那么,分子量與是否含有羥脯氨酸將不再成為評判膠原蛋白肽產品優劣的指標,而是作為基本門檻。換言之,今后,只要是符合國標的產品,都將不存在成分及含量的爭議。那么,終端保健品/膳食補充劑企業又要借助什么來區分膠原蛋白肽原料本身的差異呢?這恐怕還要從膠原蛋白肽原料的源頭說起。
對于終端企業而言,今后,滿足國標標準僅僅是供應商篩選的必要條件。而原料源頭的安全性、生產工藝以及品質管理等等細節將成為評判產品優劣的關鍵要素。
在標準尚未統一時,我們勉強可以用標準法規發育不健全為由為產品品質開脫。而在新國標塵埃落地后,標準將不再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障礙,真正優質的膠原蛋白肽產品一定要從細節入手,用實力說活。
下一頁:
最新新聞
Copyright © 煙臺嘉惠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魯ICP備11027878號-2 網站建設:中企動力 煙臺 SEO